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虎门镇新湾小学[ 小学|市一级|公立 别名:新湾小学]

  • 学校地址:虎门镇渔港村同福路32号
  • 学校特色:语文类
  • 学校电话:076985711816
  • 招生简章
招生简章

招生对象
(一)起始年级
1、小学
(1)具有虎门镇户籍且年满6周岁(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的儿童。
(2)符合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》、《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》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(限定名额,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,额满为止)。
(3)下列适龄(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特殊群体:
①中央、省属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虎门户籍适龄子女;
②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虎门户籍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;
③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,在虎门投资,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、技术人员,或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;
④祖籍为虎门,或在虎门镇投资、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任高层管理、技术人员的港澳同胞的适龄子女;
⑤虎门镇户籍人员的非虎门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子女;
(二)非起始年级
1、小学
符合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》、《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》规定条件的小学在读随迁子女。

招生原则
免试就近入学,常态随机编班。
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、初中限定名额,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,额满即止。

招生办法
(一)小学
1、报名
(1)报名时间
进城务工人员、企业人才适龄子女:申请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,提交申请时间为4月29日至6月12日(节假日除外);申请通过优惠政策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,提交申请时间为5月4日至5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。
特殊群体适龄儿童、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:提交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4日至5月30日(节假日除外)。
虎门镇户籍适龄儿童: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申请跨学区借读的,报名时间为5月7日(星期六)。
(2)报名地点
具体安排见附件2。
(3)报名办法
虎门户籍适龄儿童:
①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的,由家长带其适龄子女和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(居住地点与户口簿地址不相符的,还需带上《房产证》或《购房合同》)及《东莞市儿童入园、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》,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,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。
②申请跨学区借读的,由家长提出借读申请,并带齐有关证明材料(户口簿、《东莞市儿童入园、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》、《房产证》或《购房合同》、工商营业执照)在规定时间内到虎门教育办报名,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。
特殊群体适龄儿童、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:到虎门镇教育办报名,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(可在虎门教育网转学栏下载相关表格)。其中,中央、省属单位,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,以及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企业举办者、高级管理人员、技术骨干等类人员的非虎门籍子女,由单位派专人统一到教育办报名。各社区中小型骨干企业由社区派专人办理,虎门商会会员单位(企业)由虎门商会派专人办理。
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适龄儿童:到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(虎门房管所一楼)报名,并提交相关材料。
2、录取
虎门户籍适龄儿童,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其他农村社区公办学校的,由各校依照镇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,并发放入学通知书;申请跨学区入读城区公办小学的,由教育办统筹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。
非虎门户籍适龄儿童,按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》、《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》规定的条件及原则、程序,由镇教育办录取,7月9日发放入学通知书,当天未领取入学通知书的,一律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。
2、录取
镇教育办依照镇制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,并统筹安排就读学校,7月9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。

招生对象
(一)起始年级
1、小学
(1)具有虎门镇户籍且年满6周岁(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的儿童。
(2)符合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》、《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》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(限定名额,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,额满为止)。
(3)下列适龄(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特殊群体:
①中央、省属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虎门户籍适龄子女;
②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虎门户籍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;
③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,在虎门投资,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、技术人员,或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;
④祖籍为虎门,或在虎门镇投资、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任高层管理、技术人员的港澳同胞的适龄子女;
⑤虎门镇户籍人员的非虎门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子女;
(二)非起始年级
1、小学
符合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》、《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》规定条件的小学在读随迁子女。

招生原则
免试就近入学,常态随机编班。
随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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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介绍

新湾小学创办于1951年9月,前身原址在现虎门太平沿江路,命名为“太平水上小学”。1962年9月搬迁到现虎门镇沙角四架闸村,改名为“太平渔民小学”。1964年9月,又搬迁到现虎门镇渔港村。1986年9月,成立新湾镇,更名为“新湾镇中心小学”。1996年5月,原新湾镇人民政府筹资兴建了新校。1997年8月落成使用。1998年10月,新湾与虎门合并,更名为“渔港小学”,2003年9月实施联合办学后,与三东小学、新兴小学合并,更名为“新湾小学”,并一直沿用至今。

招生范围

新湾社区

入学条件

1、小学 (1)具有虎门镇户籍且年满6周岁(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的儿童。 (2)符合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》、《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》规定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随迁适龄子女(限定名额,按积分从高到低或对照优惠政策条件录取,额满为止)。 (3)下列适龄(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)特殊群体: ①中央、省属驻虎门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非虎门户籍适龄子女; ②在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虎门户籍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; ③具有东莞市其他镇户籍,在虎门投资,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工作的高层管理、技术人员,或在虎门居住有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; ④祖籍为虎门,或在虎门镇投资、或在虎门镇大型企业任高层管理、技术人员的港澳同胞的适龄子女; ⑤虎门镇户籍人员的非虎门户籍或无户籍的适龄子女; (二)非起始年级 1、小学 符合《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》、《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》规定条件的小学在读随迁子女。

学校特色描述

教好书,育好人,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。

免责声明: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,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。购买房屋时,请谨慎核查。